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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21浏览:1309设置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下简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小组成员签订责任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

(三)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本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并报研究生院、纪委备案。

(五)学院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学院留存3年备查。

(七)学院接受学校委派相关领导及纪委监察人员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录取质量。

三、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统考考生需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相应报考学科门类(或专业)的分数线;上线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规定比例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三)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120%(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按照复试规则统一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复试名单确定

(一)普通计划按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一级学科内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适当调整

(二)调剂考生由学院确定名单,研究生院审核。

(三)其他专项计划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五、复试资格、内容、形式、成绩和收费

(一)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完成,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为资格审查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考生报考信息以201811月11日前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并向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大楼A区1006办公室

(二)复试内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2.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内容、形式要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符合国家文件要求。

(三)复试形式

1.专业复试统一科目为《生物化学》,一律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评卷工作由学院组织。

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提前15分钟到考场)

考试地点:西北师大新校区综合实验楼A1115(学硕)、B519(专硕)。

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结束时应给出得分。

时间2019年3月23日下午2:30—6:00

地点:新校区综合实验楼A区1013、1115。

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和跨学科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普通生物学》,另一门为《植物生物学》《动物生物学》《微生物学》或《植物资源学》(职教专硕)。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相同,不单独命题,同时参加考试。

时间2019年3月23日下午2:00—6:00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楼A1115。

4.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面试开始前先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综合面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复试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考题一旦抽定后不得更换。面试情况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结束后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和《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复试小组给出书面评语和复试成绩,并注明是否同意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生物学学硕)

下午2:30—5:30(职业技术教育专硕)

面试地点:西北师大新校区综合实验楼A区1010、1013、1015、1016、1018、1020(具体房间号详见现场分组表)。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公布复试成绩。

(五)复试收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80元(有加试科目者140元)。

 六、调剂复试

(一)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同意待录取”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理学或专业学位(教育)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生物学学术硕士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门类应为生物学或生态学;调入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教育类、生物类、农学类专业,且考生前置本科专业为生物、农林、食品、中药等涉及农林牧渔领域的相关专业。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或相近。

5.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体检

所有参加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3月23日、25日、27日、29日、4月1日(考生自主选择)。

体检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校医院(校本部)。  

八、录取办法

(一)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

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资格及学籍。

九、招生工作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学院纪检小组将全程跟进复试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931-7971683(监察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931-7971564(学院党委书记)。

十、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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