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示范性党支部建设标准

时间:2012-11-26浏览:111设置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基层党支部整体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根据《中共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示范性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
1、党支部组织健全。支部书记素质较高,能团结同志,在本单位发挥作用好。
2、坚持每月至少有一次主题党组织生活,能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
3、发展党员有计划、有程序、有标准,能积极主动的在本单位骨干力量和高学历、高职称青年教师以及大学生中发展党员。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考察、有分析结果。
二、思想建设
1、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结合实际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党员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2、党支部能以灵活创新的形式对本支部党员进行教育,使党员教育活动同本单位教学、科研、学习、管理、服务、生产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般党员教育活动参加人数不低于90%
3、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注重以人格魅力和模范行为对群众进行思想政治引导。坚持书记与党员谈心、党员和群众谈心制度。谈心活动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4、各单位对党员教育能划拨一定的活动经费,有党员活动场所,党员教育能利用校园网络,能确保党员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制度建设
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内容和形式,能做到坚持以下制度:
1、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会议记录。
2、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要有主题、有具体安排、有内容、有考勤。
3、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4、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应将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做一次汇报,必要时可有书面汇报。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受学校表彰的优秀党员。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能把好选苗关、培训关、标准关、政审关、程序关、材料质量关。发展党员也可试行公示。
7、党费收缴制度。按月、按标准收缴,有党费收缴登记表。
8、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在接转过程中程序严谨,手续完备。四、作风建设
1、党支部一班人能廉洁奉公,广泛联系群众,正确对待荣誉,关护整体利益,带领支部党员在本单位当好表率。
2、党支部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生产等工作中获奖级别较高,获奖次数较多。
3、党支部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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